教室预约规则
可使用资源
一教、二教、三教、四教、五教、六教、清华学堂、新水利馆、旧水利馆、理科楼、法律图书馆、文北楼、明理楼、技科楼、建华/经管新楼、舜德楼、主楼开放实验室的 校级公共教室及教学楼研讨间
南区地下 B112、B111、B226 三间多功能厅
展板、 LED 电子屏、 室外场地等校内活动资源。
其他资源(如报告厅、公共会议室等)可点击《清华大学学生课外活动场地资源手册(试用版)》 进行查阅。
申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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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清华平台可以申请由教务处注册中心统一管理的公用教室。申请教室的学生活动经过院系团委、学校组织和校团委审批后,由注册中心进行线上审批并分配教室 。 如申请教室,请勿同时申请学生活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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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教室分配有偏好,请在教室借用申请界面【申请借用教室原因】处注明。教室借用情况可登陆inf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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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学设备会在借用教室的时间段内自动开锁,如遇到机柜锁未打开或不会操作等情况,请联系教室管理人员。
| 教室管理人员办公室 | 教室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 负责区域与备注 |
|---|---|---|
| 新水利馆 317 | 010-62782100 | 一教、二教、西阶梯教室、清华学堂、新水利馆、旧水利馆、理科楼 |
| 五教二层 5200 | 010-62771431 | 四教、五教、旧经管报告厅、文北楼 |
| 法图 B118 房间 | 010-62786189 | 法图(晚上及周末负责:明理楼、技科楼、东阶梯教室、建筑馆报告厅) |
| 明理楼二层 214 房间 | 010-62771423(晚上及周末请致电:010-62786189) | 明理楼、技科楼、东阶梯教室、建筑馆报告厅 |
| 六教 B 区 6B209 | 010-62781989、010-62771726、010-62795773 | 六教所有教室 |
| 三教三段二层北侧饮水机旁房间(3207 教室对面) | 010-62783244(一二段教室)、010-62782948(三段教室) | 三教所有教室 |
| 建华楼二层 A202 | 010-62789890 | 建华楼研讨间,建华/经管新楼A区教室。建华楼借用需要放置宣传品的,需在借用时附加填写好的《建华楼场地服务预定表》,不附件视为无效 |
| 舜德楼物业前台 | 010-62783650,010-62783651 | 舜德楼 |
- 如线上活动申请提示过期,或距离活动日期3天以内,可以填写《清华大学教室(学生)借用审批表》走线下流程 ,详情参见表格备注。
- 法定节假日、校庆期间不借用教室。
- 借用教室需认真遵守《清华大学教室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教室环境卫生,爱护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保持教学区安静,控制活动音量。借用教室不能高声喧哗、唱歌跳舞、高声播放音视频等,不能在教室饮食,不能借用教室进行集体自习。遵守教室使用时间(7:00-22:00,考期 7:00-22:30),配合教室管理员工作。
- 如有教室内拍摄需求,请在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新闻宣传拍摄许可申请”。
- 如在教室中有放置宣传品需求,请在教室借用中标注,并附上宣传品图示及摆放方案,不附视为不放。教学楼内空间有限,请尽量避免放置展板、易拉宝等宣传品。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表格中所有列出的区域均为必填项,请认真填写:
- 【主办方、协办方名称】 请准确填写,无协办方可填“无”;学生社团为活动主办方、协办方的,依照校团委社团部要求,需要 填写社团全名 ,如“清华大学学生次世代动漫社”;如果个人有需求申请学生活动室,主办方可填写“个人”;
- 【一级审批部门】 的选择请按照以下原则:
- 如果活动属于社团性质的,请选择【校团委社团部】;
- 如果属于院系活动(以及个人名义申请的活动),请选择所在院系:本科生请选择所在院系[本]为后缀的选项(由院系团委审批),研究生及其它申请者请选择[研]为后缀的选项(由院系研团总支审批);
- 如果属于校团委各部门、艺术团、代表队、校学生会、研团研会等,请选择相应的审批部门(请勿选择校团委办公室为一级审批部门);
- 国际学生或接受国际学生学者中心指导的学生团体如需申请活动,请选择【国际学生学者中心】。
- 【活动时间】一栏, 借用学生活动室请勿跨零点 ,否则会导致系统内部错误;
- 【活动内容】一栏,请对活动进行简要的介绍;
- 【是否申请教室/学生活动室/室外场地/展板/电子屏】等栏目,请按需求进行选择并填写相关信息,如选择申请教室,还需在下一步中填写借用教室的具体信息;
- 【上传附件】一栏中,允许上传的附件类型为 Office 文件、PDF 文件、图片、压缩文件,单个文件最大10M。
- 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
查看进度和结果
提交处理后,申请者可以随时在活动申请页面查看发起的申请状态、审批进度及审批结果。请仔细查看各级审批单位的 审批意见 ,根据提示到相应地点办理后续事项。
注意:活动信息为 逐级可见 ,无法跨级审批,即若 一级审批部门未通过,则后续部门无法看到该活动 。若有必要请自行提醒一级审批部门负责人及时审批。
如果活动被驳回,请根据驳回意见进行修改,重新 确认申请 。
大型活动
请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课外活动为 大型活动(含涉校外、涉境外活动) ,须进行大型活动申请 ,即通过清华大学在线服务系统-会议活动及场馆申请平台申请:
- 单次活动人数超过 400 人;学生组织或学生个人在线上举办的与清华大学相关、面对不特定对象、人数无法确定的活动。
- 使用校级场地或其他可容纳超过 400 人的室内场地;使用室外场地且需搭建舞台、展棚,或需使用发电机、大功率音箱,或需接电、接水、用气;使用室外运动场地举办非体育类的活动。
- 哲学、社会科学类讲座、论坛、沙龙等。
- 邀请具有重要身份、属于社会热点人员、港澳台籍、外籍等校外人士参与的活动;邀请其他校外人士参与且单次活动人数达到室内 400 人或室外 100 人的活动。
- 与校外单位合作举办,受校外单位邀请在校外开展,在校外开展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接受境外单位资助等涉校外、境外的活动。
- 申请 2 块及以上大型展板、20 块及以上小型展板或在重点区域设置宣传品。
- 学生组织在校内举办的募捐、义卖、义演等其他类型的大型活动。
学生组织或学生个人举办大型活动(含涉校外、涉境外活动),须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进行申请。申请者应按照要求如实完整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名称、活动规模、开展形式、嘉宾信息、安全预案、宣传材料等。大型活动如需通过学生清华平台申请资源,请在大型活动申请通过后进行资源申请,请在附件中附上大型活动申请通过的截图。
其他说明
-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我校课外活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开展活动,凡违反相关规定的违纪行为,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违纪处罚。
- 大型活动如有使用校管教室、树立展板等需求,需通过学生清华平台申请资源,请在大型活动申请通过后进行申请,在附件中附上大型活动申请通过的截图或审批单。
- 如果对借用教室及活动资源申请仍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 311 办公室(焊接馆三楼)。咨询电话:010-62797505,010-6278624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 相关管理规定与表格下载: 《清华大学教室(学生)借用审批表》 《清华大学学生课外活动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借用流程》 《清华大学校园内告示类宣传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学生课外活动宣传管理办法》 《学生区活动备案流程、具体要求》 《学生课外活动申请与审批管理办法》
- Instruction in English of the activity application platform